2005年10月1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二版:新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唤醒沉沦的花季
本报记者 蔡亮 通讯员 刘志明

  对失足青少年如何进行教育和挽救,这是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多年来一直在探索的工作,并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

  重教育 少女迷途知返
  这是一起很平常的8人涉嫌抢劫罪刑事案件,可是收案后却引起了婺城法院少年法庭的重视。原来,这8名被告中有6名是未成年人。为了了解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法庭启动了由法官、检察官、人民陪审员、律师、社区干部参加的社会调查程序。
  所谓社会调查制度,是通过对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找出其犯罪根源,并在定罪量刑时加以考虑的一种制度。经过了解,本案中一位名叫晶晶的女孩引起了法庭的注意。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01年11月的一天下午,晶晶和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王某骗到一家网吧附近的女厕所处进行了殴打,并劫走450元钱。但社会调查员的调查发现,晶晶曾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不仅成绩优异,还担任过学生干部。只是后来因为父母离异,晶晶跟着开出租车的父亲生活,才逐渐成绩下降,以至于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进行交往。综合这些情况,法庭认为晶晶完全是一时失足,决定对她进行重点教育。
  庭审中,社会调查的结果让晶晶很受触动。她告诉法官,父母离异对她的打击很大。加上父亲平时开出租车,没时间管她,她越来越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在认识了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后,她觉得这些朋友远比父母关心自己。是“朋友义气”让她放松了学习,分不清是非,更贪图于享受。那次抢劫作案,就是因为自己受了欺负,于是就找来这些朋友帮自己“出头”,竟触犯了法律。晶晶的诉说与社会调查员反映的情况非常吻合。
  在判决时,根据法庭的安排,公诉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的家长都分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对晶晶提出了殷切的希望。最终,法庭判处她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几个月后的一天,晶晶再次来到少年法庭。原来,这是法庭对缓刑期间的晶晶提出的要求:每天要写心情日记,每个月5号要来法院报到。晶晶愉快地说,自己现在不仅和父亲相处得很好,还理解了已经改嫁的母亲。前些日子听说母亲生了小弟弟,自己还去服侍母亲的生活起居。如今,自己白天打工,晚上也不闲着,去夜校学习自己特别喜爱的英语,成绩也很不错。
  晶晶的心情日记里有这样一段话:“我永远忘不了自己接受判决时,法官阿姨对我宣读的那段话。这是对我一时失足的惋惜,也是对我的希望和鞭策。我一定会走出低谷,勇敢地面对生活。”

  施援手 少年走上正道
  这名15岁的男孩叫小唐,是金华市某职校的学生。
  去年10月中旬的一天下午,他正在家闲得无聊,突然听到住在附近的8岁女孩曹某和周某正在门外说话,他就打开门假装热情地邀请两个女孩到家里玩。天真无邪的曹某和周某不知是计,高高兴兴地走进这位大哥哥家中。紧接着,小唐又用花言巧语把曹某骗到了自己的卧室,从背后扑向了毫无防备的曹某欲行不轨。此时,客厅里的另一个女孩周某听见房内发出哭闹声,就喊叫着再不开门要去叫大人了。小唐这才无奈地打开了房门,放曹某出来。
  然而纸包不住火,曹某害怕之余,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11月底,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以强奸罪向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提起公诉,小唐面临着法律的审判。
  婺城区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们对这起强奸案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分析。经过调查了解,法官们注意到,小唐家中经济比较困难,父亲下岗靠修理自行车挣钱,母亲在一家企业打工。由于父母文化程度相对偏低,加上整天为家事操心,很少有时间管孩子。小唐养成了游手好闲的坏习惯,更迷上了看黄色网站。根据小唐自己的交待,这次对曹某下手,就是因为前几天刚刚看了一些黄色图片和电影,一时冲动引起的。
  少年庭的法官们分析认为,尽管小唐这次犯了大错,还是应该实事求是地来看待这个孩子。他看黄色网站也是由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原因造成的,不能全怪孩子。更重要的是,事发后孩子选择了自首,说明他心中仍有良知和改正错误的勇气,可以通过惩罚来教育他。
  庭审中,法官帮小唐分析了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小唐表示自己一定会吸取这次的教训,坚决改掉游手好闲、迷恋刺激的坏习惯。
  小唐最终因强奸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两年。宣读判决后,法官同时提出了希望,让他在缓刑考验期间能好好反省,真正洗心革面。果然,回到学校后的小唐不仅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上升飞快,还一改平日里好吃懒做的坏毛病,学会了帮父母做家务。假期里,孩子不仅不再上网,还帮助父亲一同修理自行车。小唐的改变,受到了家长、老师、街坊邻居的交口称赞,婺城法院少年庭的努力再一次收到了效果。